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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混合(FOF)Y: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7-14 16:19 点击次数:72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 类基金份
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下属 Y 类基金份额简称 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式(FOF)Y
Y 类基金份额代码 0216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公告依据
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Y 类基金份额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Y 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
注: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自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
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
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为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规定。
开放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 9:30-15:00(投资人在 15:00 以后提出申购(含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为下一开放
日的相应价格)。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1)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首次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
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 元(含申购费)。在不
低于上述申购最低限额的前提下,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人需遵循该
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的数
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80%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可对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进行优惠或豁免,具体规则见相关公
告。各销售机构也可针对 Y 类基金份额开展费率优惠活动或者免收申购费,具体
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1)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
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及其他销售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
的优惠,
并履行必要的报备和信息披露手续。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
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3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
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4 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
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
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
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
以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1)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0.01 份,账户最低保留份额为
定,
投资者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投资人需至少持有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满三年,在三年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
回申请,持有满三年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用。对于 Y 类基金份额,在满足《暂行规
定》等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可豁免前述持有限制,具体安排及费率
按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执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执行。
Y 类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
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披露的基金销售机
构名录。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时间、网点、规则、流程、数额限制等
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销售机构可办理的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
各销售机构的最新规则为准。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需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可以开展个人养老
金基金销售相关业务的相关要求,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并每季度通过相
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监会公
布的名录内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
录,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从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后的 3 个工作日内,通过
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 Y 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
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国投瑞银平衡
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平衡养
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资料。
投资人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或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咨询基金的
相关事宜。
(2)本基金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起开始办理 Y 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Y 类基金份额开始办理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在 Y 类基金份额赎回
开始公告中规定,
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是仅面向个人养老金,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个人养老金
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被移出个人养老金基
金名录,投资者将面临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
风险等。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
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 Y 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
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 Y 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
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
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
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
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
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 Y 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
法继续投资 Y 类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
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
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
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